http://fujian.hteacher.net 2021-09-24 14:15 福建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四、注册结果运用
(一)首次注册合格者,可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有效期内,按照教师资格类别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二)暂缓注册者,原则上给予一年过渡期,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过渡期内,可以继续聘用在原岗位工作,不得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不得评优评先。过渡期满重新注册合格的,其职称聘任年限应扣除暂缓注册年限,从注册之日起顺延计算;过渡期满仍未达到定期注册条件的,用人单位应该调整其工作岗位。
(三)注册不合格者,不得继续从事教育教学一线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有关政策文件依据
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要求按照《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规则(试行)的通知》(闽教师〔2017〕64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的通知》(闽教师〔2017〕75号)、《关于定期注册结论体现形式及注册贴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资字〔2014〕13号)和《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认定特殊情况及不规范问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中的处理办法>的通知》(教资字〔2016〕2号)等文件执行。
(二)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规范管理。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教师资格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教师队伍建设领域一项重要改革,是探索教师退出机制、事关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做好政策衔接、解释和宣传工作,严格按照注册权限、条件、程序和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申请受理、材料确认、初审注册等各环节工作,妥善处理好注册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2. 严肃纪律,保质保量。在实际注册操作过程中,对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的个人、对未如期如实为定期注册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的单位,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确保注册工作的公平性和权威性。
各单位在组织实施工作中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及时电话联系:0591-24272698。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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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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